中地信协: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遴选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3/12/14 15:52:17 作者: 浏览次数:347 分享:

中地信协〔2023〕49号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奖字〔2023〕21号)精神,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现开展提名遴选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提名奖种

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、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。

二、提名条件

候选项目(人选)必须符合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》《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以及以下具体条件:

1. 提名国家科学进步奖的项目,必须为获得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一等奖(含)以上的项目。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 3 年(2020年12月31日前)。

2. 申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、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的项目,必须为符合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1)要求的项目。

3. 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、基金支持的项目,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。

4. 符合条件的单位仅可以申报一项。

三、提名程序

1. 相关单位参照《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》(附件2)的要求,撰写相关材料,请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。报名表请下载《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遴选报名表》(附件3)。

2.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根据国家奖励办分配的提名名额,结合申报项目情况,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,择优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参评的项目。

3. 通过遴选的项目,严格按照《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》和协会要求,按时对提名材料进行完善和提交。

四、其他

关于提名项目的公示、项目完成人情况、材料撰写和保密要求等,请按照《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》开展。

联系人:罗 静

电 话:010-83516780 13521538401

邮 箱:luojing@cagis.org.cn

 

附件:

1. 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》

2.《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》

3. 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遴选报名表


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

2023年12月13日